记者日前从民政部举行的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40个部门签署《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提出,民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本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
从联合激励对象方面,守信联合激励的对象有两类:一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认定、评估等级在4A以上的慈善组织;二是有良好的捐赠记录,以及在扶贫济困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捐赠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从联合惩戒对象方面,联合惩戒对象为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相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包括: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组织;上述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在接受慈善组织资助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受益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